Article 3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和练江流域内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逐步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练江流域内的区人民政府供应工业用地,可以结合练江流域综合治理需要,提出严于国家标准的环境保护控制指标。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