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责任划分和管理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对城市绿地进行养护管理,保持树木生长旺盛、花草整齐繁茂、绿化设施完好。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