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辅警管理工作。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的辅警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辅警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