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合同期限等事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本条例施行前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使用的辅警,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