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有权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批评、投诉或者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