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并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并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授权向社会公布,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评估认为需要立即处置的,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