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涉爆粉尘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安装通风除尘系统,使用防爆设施设备,采用控爆措施,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积尘。禁止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违规使用明火。

涉爆粉尘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和自查自纠,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