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保护规划应当自保护对象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编制完成。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