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