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按照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对家庭困难的患者给予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