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牵头科技攻关任务,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的扶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打造科技创新体集群。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