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科学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工作机制,加强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协调发展,促进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资源、技术开发需求的互通交流和技术双向转移,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