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一)将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分类利用处置和管理措施纳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或者合同文本,并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二)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所需费用、建筑垃圾运输和利用处置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单独列项;

(三)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