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对肉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肉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