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在城市道路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等标志。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通过城市道路的,应当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行驶。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