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建设穿越、跨越、邻接配套工程的桥梁、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雨污水管道等工程设施,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工程建设或者交通事故、管道泄漏等导致的水质安全风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