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并依法登记注册。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专利中介服务,不得出具虚假检索、评估报告以及从事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与委托人串通牟取不当利益、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等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专利中介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