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3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定期对本级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