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在数字经济促进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可以不作负面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