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组织、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国有资产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工商业联合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单位,以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老年人社团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