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居家养老服务应当以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及代办等生活照料服务;

(二)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家庭护理、安宁疗护等健康照护服务;

(三)探访关爱、生活陪伴、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培训教育等文化体育服务;

(五)紧急救援、安全指导等安全保障服务;

(六)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七)其他相关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