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市、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燃气安全、燃气供应、燃气设施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燃气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