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失业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三)指导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四)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