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优秀球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足球教师、教练员的制度,科学设置足球教师、教练员的岗位条件、招聘方式等。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推动校园足球名师工作室建设,将足球教研纳入体育教研员的重要工作内容。

支持高等院校体育学院(足球学院)的足球专业学生到中小学校顶岗实习。

Local Regulations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