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托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合理安排婴幼儿在托期间的生活,科学安排膳食营养、体格锻炼,保证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做好健康检查、清洁消毒、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见病预防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婴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心理健康。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托育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