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