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设施、条件和生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干式除尘系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泄爆、惰化或者抑爆等控爆措施;

(二)对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铝镁等金属粉尘应当采用负压方式除尘;其他粉尘受工艺条件限制采用正压吹送时,应当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四)粉尘输送管道中存在火花等点火源时,设置火花探测与消除火花的装置;

(五)规范执行粉尘清扫制度,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积尘;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