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本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