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反映新疆特色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形成的档案;

(四)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的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

(五)其他需要重点监督管理的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