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除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救助服务工作以外,还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农民工人身损害救助服务工作,包括:

(一)受理、分流、转办救助服务申请;

(二)督促落实救助服务工作;

(三)综合研判救助服务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