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救助服务申请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救助服务申请的事实清楚,请求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应当给予支持;

(二)救助服务申请的事实清楚,请求事项符合公序良俗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可以给予支持;

(三)救助服务申请缺乏事实根据,请求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