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申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年满十六周岁,未满七十周岁;
(三)持有下肢残疾的医学证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四)上肢功能正常并符合驾驶条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需要重新申购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并书面承诺追回车辆后,交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有关机构回收。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