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并安装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限速装置。

市人民政府建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置换、更新、保险补贴和回收制度,推行统一车型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