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重大交通事故使快速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疏导、恢复交通。除前述突发事件外,需要封闭快速路的,应当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