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涉及城乡清洁工作的,适用《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