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合法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审查意见:

(一)违反上位法规定;

(二)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增加其义务,或者违法设定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或者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违法作出调整和改变;

(四)违反授权决定,超出授权范围;

(五)违反法定程序;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