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保护传统村落应当保持村落空间、历史和价值的完整性,维护文化遗产存在、形态、内涵和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注重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的延续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技术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