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并公布允许经营者超出商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明确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未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者不得超出商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