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法制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可以邀请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顾问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到会说明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