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跨国企业集团内本外币头寸集中管理和风险对冲、集团内以及供应链上经常项下集中和轧差收付、依托自贸试验区内和境外市场的短期财务管理,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金融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