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在城乡社区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的行政村(社区)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包括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活动室、健身路径等。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