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专用停车场管理者应当履行停车场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权属范围内停车秩序维护工作,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消防、防汛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应当执行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