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或者专营机构,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内部评价体系和尽职免责制度,用好并且开发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信贷融资快速通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贷款加外部直投业务模式,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覆盖面,对商业银行因提供科技信贷产生的不良贷款本金的损失,按照规定及时给予适当补偿。
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产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提高最高担保额度和代偿风险容忍度。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