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四方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组织垂钓的,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一级保护区游泳、垂钓的,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个人在二级保护区和四方井水库水域的准保护区游泳、垂钓的,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