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投入。

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排水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