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排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

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排水工作的宣传,普及排水知识,提高全社会科学、安全排水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