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