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建立市、县(市)、乡镇三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计划地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格局,明确用途管制、实施措施等要求,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产业发展目标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平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实现空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