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鼓励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垫层。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