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每年六月为本市无偿献血宣传月。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普及献血知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车站、机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商场、宾馆、会展场所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运营单位可以通过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广告牌、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学校应当进行血液科学知识的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